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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

发表时间:2017-06-06    点击次数:30

2015年我校获批教育部首批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试点院校,2016年我校继续获批教育部第二批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试点院校。2015-2016年,我校借助教育部“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试点院校”的契机,积极推进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取得了诸多成效,得到了各方的认可,2017年上半年我校根据《湖南师范大学关于开展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继续稳步推进研究生课程建设改革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7年上半年课程建设改革的主要举措

1.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构建着重突出资源共享和扩大学科自主权的课程体系

为深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规范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于2017年上半年正式启动全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主要特点是突出资源共享和扩大学科自主权。

根据教育部课程建设改革的文件精神,我校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充分考虑了资源共享,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在选修课模块实现全校课程通修通选,鼓励各学科开放本学科开设的课程供其他学科选修,鼓励各学科导师引导本学科学生选修其他学科专业课程,对于共享课程,学校将酌情给予课时补贴和绩效奖励;二是鼓励部分学科按学科群进行课程设置,实现学科群内“学科必修课”资源共享,此类学科群主要有:经济管理类学科群(主要涉及公共管理学院、商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旅游管理学院和医学院等)、生物医学类学科群(主要涉及生命科学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学、医学院、体育学院等)和文史类学科群(主要涉及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和新闻与传播学院等)等。

扩大学科自主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我校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并未强制按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而是给予各学科充分的自主权,全权由各学科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确定是否按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另一方面,为更好地凸显学科自主权,我校对原培养方案中的课程毕业最低学分要求进行了调整,在学校层面给出了更低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允许学科根据需要在学校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之上自主设置“学科必修课”、“方向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等模块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从而给予学科更大的自主空间,各学科可通过对不同课程模块设置不同毕业最低学分要求来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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